时评:赋权来自政府,限权须靠公众

  权力干涉乃至失控的弊病,发生在急速转型的政府行为中,且在现有政治运作中很容易被立法机关合法化,最终受害还是广大公众。网友这次讨论正是对权力借立法膨胀表达忧虑。如果政府理念依旧,城管必然只强不弱,目前能期待的就是让舆论持续监督权力边界,让权力保持在阳光下运行。

    为广泛听取民意,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在“网易”开展了《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》立法民意调查。和往常封闭式立法、公众多数无缘影响的情况相反,网友得以热烈参与。透过影响立法,若能间接限制城管权力,无疑也是公民社会的一次实验性胜利。(3月31日《新快报》)

   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上世纪末在各地纷纷建立时,只有一种主旋律:肯定综合执法的好处,强调秩序统一的需要,借助市民对环境的渴望,完成对城管的赋权。在这种状况下,基层人群失去话语权,“走鬼”成为被污名化最多的对象,市民观念也被潜移默化出一种对该群体的本能歧视。不过,城管尽管被如此集中赋权,但十年来遭遇的阻力和抵制却越来越大,这几乎构成了国内所有城市的一种奇特现象。既然人们法治意识不断提高,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被质疑的执法力量呢?为什么偏偏就针对城管呢?

    权力干涉乃至失控的弊病,发生在急速转型的政府行为中,也并非城管独有,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赋权就会有什么样的城管。大家之所以由关心城市、关心环境进而拷问城管,就是因为在几乎所有执法中,城管最具有曝光度和可视性,他们的活动相对容易被置于舆论的阳光下。其实大家针对的并非是城管一家,而是长期以来对民间影响深刻的权力体系。对生活质量环境的需要,并不必然要崇拜无所不包的权力高压,更不会对权力的变形熟视无睹。如果允许权力范围可以任意扩张,最终受害还是广大公众。

    透过这次公众的意见,能分判出两大类诉求,一种是要限制甚至取消城管,一种是要保护和发扬城管执法。前者对城管心存畏惧,来源的是对权力的担忧。特别是以时下政府所奉行的大都市理念,为了经济和形象的需要,很自然会动用权力武器维持表面秩序。将城管等同法治,并扶强驱弱,消弭边缘人群的生存方式。在现有政治运作中,政府发明的权力又是很容易被立法机关合法化的。因此网友这次能获得讨论空间,甚至直指城管的去留,当然就要对权力借立法膨胀表达自己忧虑了。

    不过,如果要具体谈论城管这种权力是什么,又要遭遇困难。因为大家只能享用清洁有序的街道,而看不到穷人谋生和城市多元化受到的冲击。从城管的职能表述,我们也无从看到这种权力蕴藏的无穷威力。在明知不可能取消城管的情况下,更多的人于是选择折中,期待透过监督让城管文明执法,让“走鬼”各得其所。

    然而,这种善意的建议只能是一种想象,如果真能如此,城管就没有成立的必要了。须知城管是上级政府管治意志的一种延伸,在实施控制的时候,是无须管对方是否合作的。当采取惩罚是合法的,那么所谓文明也不过是形式主义。政府理念依旧,城管必然只强不弱,既然政民矛盾存在且势力不平等,目前能期待的就是让舆论持续监督权力边界,让权力保持在阳光下运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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